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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本文就离异家庭携带子女移民的话题做详细说明。
前言 不少离异的申请者,希望携带孩子一起移民,但是却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: 需要前夫(妻)的许可! 本文就离异家庭携带子女移民的话题做详细说明。 澳洲移民局规定,对于不满18周岁的孩子,如果需要和父母一起移民,需要孩子的生父母全部同意,签证才能获批。 1. 对于未离婚的家庭,移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,一人符合条件,全家获得移民签证。这里的家庭指夫妻和孩子,不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。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孩子移民,移民局不要求申请者单独提供证明或同意文件,官方默认全家一起移民,无需单独提供父母双方的同意声明。 2. 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,如果其中一方打算携带孩子移民,出于人道主义也好,出于对孩子拥有父母全力的保护也好,或出于对不移民一方拥有子女探视和陪伴权利和义务的尊重也好,移民局会要求不移民一方签署同意孩子移民的声明,甚至会要求面试签署。 3. 同样,如果夫妻共同移民需要携带其中一方之前婚姻所生的子女,也需要孩子生父(母)的同意。这个环节是无法规避的。 因此,离异或有前婚姻子女的移民申请者,必须要正视这个问题,并在办理移民手续前,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。 受理环节
全名为:Consent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注意,此表仅适用上述2和3的情况。 孩子的生父母都需要在此表上签字,并提供相关的身份文件,例如护照,身份证。
结束语 针对以上情况,如果您是离异携带孩子移民的申请者,或有前次婚姻的子女一起移民的情况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: 1. 和前任协商复婚,一起办理移民手续,给孩子和他(她)相互陪伴长大变老的权利。 2. 和前任友好协商,拿出解决方案,让对方发自内心地同意您携带孩子移民。 3. 暂时不携带孩子,等自己的移民签证批准,再做对方的工作,做通工作后,办理孩子团聚移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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